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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08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从本学期第八周起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先由各学院进行自查,后由教科处进行抽查。现将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教研活动情况。(各学院本学期工作计划、教研活动计划、教研活动记录、教学规章制度的学习及落实情况)

2.教学进度情况。(检查课程教学进度与计划是否一致,教学进度计划表的填写及调整情况)

3.教学材料。(检查教师教案书写、教学材料是否齐备)

4.作业批改、辅导答疑情况。(每位教师准备10本学生作业放置院部,检查课后作业布置及批改情况,辅导答疑计划安排与实施记录等内容)

5.教学开展情况。(教师的教学文件携带、完成情况,学生上课状态等)

6.实践教学环节开展情况。(实验、实习等教学环节实施情况)

7.教师听课情况。(听课次数不少于18节课)

8.教师调停课情况。(若教师调停课未经院部领导批准,则属于私自调停课)

二、检查要求

(一)学院自查

各学院要针对上述内容逐项进行检查,并分别召开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听取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要根据上述检查内容撰写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格式参考年检材料要求),总结报告应当实事求是,既肯定成绩,又查找不足和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总结报告应提出教学效果优秀的教师及教案编写、课件制作规范的教师,院部应予以肯定和鼓励。

(二)学校教科处抽查

所有教师需将材料于4月15日下午14:00集中放于院部,教科处将针对上述检查内容进行抽查。

三、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

(一)4月8日-- 4月14日为各学院自查阶段。 

4月14日下午17:00前,各学院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附件1、2、3)电子文档、纸质文档提交教科处。

(二)4月15日教科处深入各学院抽查相关材料。

四、检查结果的反馈及处理

期中教学检查的整体情况由教科处汇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经核实,将依据有关文件做出相应处理。教学检查结果将作为各学院及相关人员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1 期中教学材料检查汇总表.doc

附件2 课内实验教学计划执行情况自查汇总表(1).xls

附件3 期中教学检查评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