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要求,现启动2023—2024学年度校内助学金评审工作,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我校认定的2023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奖项设置:一等助学金800元、二等助学金500元、三等助学金300元。
三、评选时间:
(一)学生申请:11月23日—11月28日
(二)学院评审:11月29日—12月2日
(三)院级公示:12月3日—12月8日
四、评选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五、评选程序
校内助学金的评选程序为:学生申请、院系评审、校资助中心审定。评审小组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任组长、辅导员、学生代表为小组成员,评审小组不少于6人。
六、评选原则
统筹考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特殊困难群体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确定获奖等级。
评选过程要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原则,要始终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评选过程中发现存在违规、违纪现象,经确认情况属实后,立即取消学生享受助学金资格,追回发放的全部资金,在本学年内不得参评学校任何奖助项目的评选,并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记过”(含)以上处分;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评选公示要求
各二级学院由党政领导及相关人员组成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后,在学院公示5天,确认无异议后,汇总报送校资助中心。
八、报送材料要求
(一)焦作新材料职业学院校内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
(二)焦作新材料职业学院校内助学金评审会议记录表(纸质版)
(三)焦作新材料职业学院2023-2024学年校内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汇总表(电子版)
九、 一票否决制
以上校内助学金评选中,凡有获得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考场作弊、打架斗殴、损坏公物、违反公寓管理规定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学生,一律取消其参评资格。
联系人:尚老师;联系电话:0391-8666626;
焦作新材料职业学院
学生资助中心
2023年11月21日